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

500个特权家庭

中国外逃贪官10多万人卷款逾2万亿美元
中国外逃贪官10多万人,卷款逾2万亿美元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姚冬琴,北京报道
  最高检披露12年来抓获18487个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自2000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组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以来,至2011年,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487名,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的其中5年的缴获赃款赃物金额,就达到541.9亿元。
  然而学者们认为,滞留境外的贪腐官员保守估计仍有一两万人,携带的资金不下万亿元。
  高山、杨秀珠、蒋基芳、陈传柏、程三昌……这些至今仍在“追逃榜”上赫赫有名的贪官,让人们感觉,贪官“贪了就跑,跑了就了”,是一种无言的结局。
  追贪官难,追赃款更难。每年,大量的国有资产、民脂民膏被席卷出境,融入了发达国家的经济循环,从此难以剥离、难以追索。
  一个个惊人的数字,时刻考验着中国反腐的决心和耐心。
  5月23日,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在京召开。这是2007年该机制建立以来的第三次会议。该机制是由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以及司法、外交、公安、金融等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反腐败大网。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干以胜指出,针对当前防逃工作面临的形势,要完善防逃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防逃制度建设顶层设计,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统筹部署,整体推进,有效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
  这张网正越收越紧。
  一天最多51个贪官外逃未遂
  防逃追逃工作面临的形势有多严峻?截至“五年反腐败规划”收官的2012年,还有多少贪官潜逃国外,卷走的贪腐资产数额有多少?官方没有准确数据发布,但近年来被曝光的腐败分子外逃或将资产转移境外的典型个案却不胜枚举。
  多少贪官逍遥境外?
  去年,中国人民银行一份关于“腐败资产外逃”的研究报告曾引起不小的震动。报告中引述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18000 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尽管随后有机构指出该调研报告引用的有关外逃贪官、金额的数据有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下称“中纪委”)一位官员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8000亿元”的金额“绝对不准确”,但这一数据还是引起社会不小的震动。
  至今,中国腐败官员外逃资金的数额有几种版本: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公布,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公安部2004年的统计资料表明,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有500多人,涉案金额逾700亿元;审计署发布的消息称,截至2006年5月,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
  《中国经济周刊》从最高检历年“两会”上的工作报告整理得知,自2000年底最高检会同公安部组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以来,至2011年,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487名。而据最高检公开发布的2005、2007、2009—2011年五年的数据显示,我国这五年共缴获赃款赃物金额达到541.9亿元。
  而在被抓获的这近2万人中,有多少称得上是“贪官”?还有多少贪官逍遥境外?《中国经济周刊》对此向中纪委、最高检、国家反贪局的采访申请,均被婉拒。
  “我们不应当过于追求这些数据是否为官方认可,是否准确,而应当透过这些数据认识到当前中国腐败官员资金外逃现象的严重性,在此基础上寻找应对之策。”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林雪标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林雪标曾参与办理多起贪污贿赂案件,在境外腐败资产追回方面有实战经验。
  自2000年来就一直关注反腐的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根据他们的研究,外逃官员保守估计仍有近万名,携带金额约1万亿元。“按照人均1亿元来估算。要在国外过上比国内更好的生活,必须有雄厚的‘黑金’做保障,不到这个数额级别,他们也不会选择出去。现实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不少贪官一人就卷走几亿元,规模相当大。这是中国腐败形势严峻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
  林雪标举了一个例子,更令人震惊:当前,《联合国(微博)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是在联合国框架下打击跨国腐败最为重要的国际公约。在这两个公约生效前的一段时间,腐败官员外逃情况尤为猖獗。2003年8月3日晚至8月5日,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口岸、航空港共查获60多名持护照或者通行证企图外逃的政府官员,其中有7名副厅级官员持有金融机关、海关等部门核准的携带外汇出境证明,携汇最少的一名经贸干部随身携带60万欧元。
  2003年9月29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生效。在当年9月30日晚至10月1日晚的这24小时中,就有51名贪官在企图外逃时被捕,开创了一天之内外逃未遂被捕贪官最多的纪录。在那个国庆“黄金周”,中国司法机关共抓捕115名企图外逃的贪官。
  金融和国企是携款潜逃重灾区
  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的调查显示,金融系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携款潜逃的重灾区。在他们的调查中,外逃贪官中,金融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87.5%,其他部门约占12.5%。
  金融系统和国企,不仅贪官跑路多,卷走的金额更加惊人。
  2000年从澳大利亚押解回国受审的上海大东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萧洪彬,他制造了全国骗购外汇金额最大的非法经营案,骗汇7.6亿美元。
  2001年,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伙同许超凡、许国俊贪污4.83亿美元,2004年被押解回国。
  2005年,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卷款8.39亿元,与妻子一起逃往加拿大。
  “外逃贪官大多是国有企业‘一把手’,或者分支单位的‘一把手’,对于企业运营及财务有绝对的操控权,能够接触到巨额资产,利用手中权力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李成言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李成言还指出,不分行业看特征的话,“裸官”群体是外逃贪官的“预备队”。“大多数外逃贪官,第一步都是让孩子和夫人先出去,然后自己择机潜逃。这些贪官年纪都比较大了,如果亲人都不在身边,钱又都汇出国了,自己一个人在国内怎么生活呢?”因此,防逃,首先要看好“裸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今年2月发布的《“裸官”监管调研报告》显示,38.9%的公职人员认同配偶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46.7%的公职人员认为其子女可以拥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其中省部级、司局级、县处级对此认同的人数均超过半数,分别为53.3%、53.4%、51.7%。
  《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表示,外逃的政府官员大多年龄在50岁以上。比如,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出逃时59岁,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出逃时58岁,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出逃时57岁,等等。“政府官员往往在临退位时外逃。只有达到一定级别后,才有可能积聚巨额的不法资财。在位时,可以用权力掩饰自己的腐败行为,但一旦退位,害怕被追查,所以在临退位时一走了之。”
  这些腐败官员去了哪儿?根据林雪标的研究,他们当中,身份级别高、涉案金额大的腐败官员,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等;身份级别相对较低、涉案金额相对较小的腐败官员,大多就近逃到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等;还有一部分外逃者通过香港中转。
  由于美国、加拿大、日本,以及多数欧洲国家尚未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这给跨国追捕造成了现实障碍。而腐败官员却因此得以“逍遥法外”。近年来,不断有媒体报道,诸如新西兰高档汽车销售商将来自中国的“小留学生”列为最高端客户;美国也爆出了富人区因不明背景的中国家庭迁入而拉动民宅价格上升的消息。
  “中国贪官外逃,在国外某些地方已经成了有一定影响的现象,比如,加拿大甚至有贪官小区,他们住在一起,组织起来,形成合力。”李成言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追赃是国与国的较量
  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反贪报告》一书中曾透露,“据有关部门统计,外逃贪官最高涉案金额达4.83亿美元(即余振东案)。”
  余振东案是中国开展国际反腐合作的一个典型案例。
  余振东案,即震惊全国的“开平案”。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在一次全行数据信息整合时发现,高达数亿美元的款项不翼而飞。调查发现,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曾经担任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的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先后把4.8亿多美元的银行资金转移到海外。案发后,三人逃至美国。
  我国司法机关于2001年11月15日立案后,即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依据此前签订的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中方向美方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
  在中美没有双边引渡条约的前提下,中方以遣返作为替代措施,积极协助美国方面取证,最终使得余振东于2004年被美国遣返回中国,后被判刑12年。
  仍滞留美国的许超凡和许国俊,于2010年5月6日在美国分别被判处25年和22年有期徒刑。
  这虽然是一起富有实效的贪官跨国抓捕案,但其中的一些细节也值得深思。“余振东贪污4.83亿美元,为什么只判12年?这是中美在遣返协议中商定的结果。”李成言认为,跨国抓捕贪官不仅困难,还常常受到发达国家的压力,比如法律干预。
  普遍认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经济犯罪的看法不同,发达国家大多认为经济犯罪不应以失去终身自由为惩罚,但发展中国家对经济犯罪制裁得更严重。
  “与追人相比,钱追不回来更可怕。钱追不回来,我们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李成言说。
  余振东被抓捕回国后,美国法院判决仍滞留境内的许超凡、许国俊应归还4.83亿美元。两人对此表示了异议。根据庭审文件显示,许超凡、许国俊被没收的财产,只有数十万美元现金、多件金银钻石首饰、名牌手表、位于加拿大的三栋豪宅,与4.83亿美元的巨资相去甚远。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表示,美国政府抓获“开平案”三人时扣押的355万美元银行存款已经归还中国,还有15万美元现金、一些珠宝和房产,也将归还给中国银行。
  跨国追赃,成本太高
  惊人的财富在中国被非法攫取后,注入了发达国家的经济循环。资产跨境追回在实践中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资产流出国与流入国在经济利益上的冲突。
  “资产跨境追回可能会影响资产所在国(或地区)引进外资的稳定、金融机构的信誉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因此,资产所在国(或地区)可能不情愿满足中国提出的追缴和返还请求。”林雪标说,“同时,腐败资产跨境追回的启动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需要足够的追回经验,而中国这方面则较为缺乏。”
  “资产跨境追回最大的难点,就是‘成本’太高,包括跨国办案的成本,还有被发达国家截取的部分。有时成本高到让人感觉跨境追捕几乎失去意义了。”李成言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美国、欧州经济低迷,加大了对贪腐资产的侦查力度,通过重新征税等办法从中获利。
  “尽管跨境追捕难,成本高,但我们还必须做,否则让贪官感觉,还是跑出去好。”李成言说。
  事实上,因为腐败资产大多是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转移,不少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也面临与中国一样的难题。比如,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Ferdinand Marcos)贪污了50亿~100亿美元,但菲律宾用了18年的时间才追回6.2亿美元。
  世界银行(微博)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联合发布的一组数字表明:发展中国家和转型期国家每年产生的腐败收益高达200亿~400亿美元,而且其中大部分被转移到发达国家。腐败分子通过洗钱渠道将巨额资金汇出境外,为自己和家人留后路,逃避惩罚,已经是腐败犯罪的经典公式。
  2007年,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与世界银行曾共同发起“追回被窃资产倡议”,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追回被腐败官员窃取的国家资产。但世界银行同时也表示,该倡议的成功有赖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建立的合作伙伴关系。
  除了经济利益相悖这样的客观原因,林雪标认为,中国在资产跨境追回方面还面临一些技术性难题。比如,中国往往运用“直接追回机制”,谁主张谁举证,在国际司法实践中,请求方不仅要证明腐败官员通过犯罪获取相当数额的资产,而且还应证明犯罪所得资产存在连续和不间断的转移链条,这一链条在任何环节上的中断或衔接不严密,都可能导致诉讼失败。
  而腐败犯罪官员往往利用职权转移、转移犯罪所得,造成腐败资产及资产所有权相关资料的缺失。而且迅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及不透明的全球金融系统,也使得腐败分子能迅速地以各种复杂手段转移和隐匿犯罪所得并避免被追踪。
  此外,中国腐败资产跨境追回配套立法不完善,如主权豁免原则例外制度缺乏、刑事没收立法不完善、民事没收立法缺位等,都给腐败资产跨境追回在实践中造成了难题。
  今年3月15日通过的《刑诉法修正草案》专门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由于没有缺席审判制度,常常出现腐败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后,其犯罪所得巨额财产长期无法追缴的情况。有些人逃往国外,中国向有关组织和国家或地区提出司法协助追偿财产的时候,往往遇到一个困难,没有发生法律效率的判决裁定,人家不予以合作。刑诉法设置了这一特别程序,犯罪嫌疑人即使逃跑、即使死亡,财产也照样可以被追回。”
  “法制发达国家一般都有缺席审判,尽管适用很严格。刑诉法这一特别程序相当于设置了一个‘半缺席’审判制度,对财产问题可以做出判决了,对人身问题暂不做出判决,等引渡回来以后再说。”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敏远表示。
  但上述中纪委官员对记者表示,腐败资产跨境追回仍有不少实践中的难题,要想追回资产,必须所在国的法律也同样判定该资产属于犯罪所得,想要全额追回就更加困难,因为不少国家都对资产跨国追回设置了资金分享比例。
  不“分赃”,他国缺少积极性
  一国协助另一国追回了出逃的腐败犯罪资产,是否可以扣除资产追回所付出的代价?或者说,能否要求“分成”?对此,国际刑法理论界存在较大的争议,各国司法实践、国际及区域性公约也规定不一。
  “作为跨境转移腐败资产的主要来源方,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认为资产分享违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宗旨和精神,用被追缴的资产补偿被害人或者将资产返还其合法所有人才是应当优先考虑的事。而以英国、美国等为主的资产流入国,主张应通过分享方式向请求方实行部分返还。”林雪标向《中国经济周刊》指出,这种分歧在中国追回跨境资产的实践中长期存在。
  比如,美国的分享比例取决于他国在司法合作中的“贡献”,分为三个档次,由重大到一般分享比例分别为:50%~80%、40%~50%、40%以下。英国内政部对他国要求分享资产的请求,一般也按照“贡献”来分配数额。目前他国能分得的最大份额是扣除执法费用后的实际数额的一半。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设立了专门的“被罚没财产账户”,根据“公平的分享计划”来处置。

  由于分享资产能够鼓励各国积极参与有关的国际司法合作,正逐步被国际司法界接受。中国外逃官员“最钟情”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欧盟国家、日本、新加坡等,普遍采取分享资产方式处理赃款。
  但据王明高介绍,中国与外国缔结的双边司法协助条例往往规定,双方应“免费”提供司法协助。中国甚至在与有些国家的约定中明确表示,“不得要求偿还因提供司法协助所支出的费用”。这势必削弱有关国家协助中国追缴赃款的积极性,影响追缴效果。
  林雪标认为,与其在腐败资产跨境转移后一筹莫展,还不如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让利一部分给为我们提供司法便利的被请求方,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具体个案中,要重视谈判技巧,给予被请求方尽量少的分享比例,以争取追回更多的腐败资产。
  “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中国还没有与任何国家建立正式的分享协议。”林雪标说,1999年,加拿大皇家警察一名高官专程来到北京,就中加双方签订《赃款分割协议》进行协商,但囿于中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顾虑,该协议最终没有签署。2009年12月初,加拿大总理哈珀访华,中加同意早日签署《打击犯罪合作谅解备忘录》,同意就签署分享罪犯资产协定进行谈判,“这表明中国对‘资产分享’措施已经不再持抵触态度。”林雪标说。
  职务犯罪
  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贪官外逃重点地区
  我国周边及邻近国家:
  泰国、缅甸、新加坡、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
  发达国家: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
  非洲、拉美、东欧一些反腐法制不健全或与我国未签署引渡协议的小国:
  斐济、厄瓜多尔等;
  主要中转地区:
  香港、澳门;
  离岸金融中心:
  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百慕大等。
  外逃贪官来自哪?
  金融业:
  已发生过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行长携款外逃、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巨资诈骗案中涉案人员高山和李东哲携款逃往加拿大、广东省国际信托公司香港实业分公司副总经理黄清洲贪污挪用公款13亿港币逃往泰国等大案。
  垄断性国有企业:
  已发生昆明卷烟厂原厂长陈传柏贪污1600万元后逃匿海外、云南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因贪污企图逃往越南时被边防检查站截获等大案。
  交通、土地管理、建筑等行业:
  近年来云南、贵州等地的交通厅长相继因经济问题而逃往国外,河南省三任交通厅长均因受贿等犯罪而携款外逃。
  税收、贸易、投资部门:
  中外运公司某项目部副总经理丁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好处费、贪污海运业务费,将其存入自己在香港的账户。
  钱是如何和贪官一起跑出去的
  现金走私,蚂蚁搬家
  一是外逃贪官本人夹带在行李中直接携带出境,这种方式较为简单,费用低,但可走私的数额较为有限,风险也较大;二是腐败分子通过某些代理机构(主要是地下钱庄)利用一些专门跑腿的“水客”以“蚂蚁搬家”、少量多次的方式肩扛手提地在边境口岸来回走私现金。这种方式要交给地下钱庄一定费用。
  地下钱庄:国内交钱,入国外的账
  替代性汇款体系在中国主要表现为地下钱庄。当境内客户在境外需要外汇资金时,地下钱庄先在境内收取人民币,之后指使境外代理人将外汇资金划到该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上。
  利用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形式向境外转移资产
  比如,利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品预付货款,出口商品延期收款这一商业行为,实际达到将部分资金长期滞留在境外的目的;或者,境内企业向境外关联企业高价购买原料、产品或高额分派红利等,趁机将资金汇出;再比如,腐败分子利用本企业或有特定关系的企业,伪造没有实际商品买卖的进口合同,骗取核准汇出外汇,以表面上合法的手续转移贪腐收入。
  借企业投资
  通常以企业正常海外投资的形式转往境外,然后在境外占为己有。
  信用卡消费和提现
  通过在境外使用信用卡大额消费或提现来实现资金向境外转移。
  利用离岸金融中心转移资产
  离岸金融中心监管宽松,外逃贪官能够在这些地方进行匿名存储、设立匿名公司,使犯罪收益难以被发现。
  在海外直接受贿
  贪官在境外直接完成贪污、受贿等过程。例如,某单位在国外进行采购时,有实际控制权的贪官可以通过暗箱操作得到巨额回扣,直接存入其在境外银行的账户。
  通过境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
  特定关系人在他国已取得合法身份,或者是留学,或者是他国居民或公民。境内的贪官一方面可以通过其特定关系人以合法手续携带或汇出资金;另一方面,这些特定关系人利用其国外身份在当地注册企业后,以投资形式在中国开设机构,然后以关联交易等形式更堂而皇之地转移资金。
  涉案法律、公约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十二条
  海关发现个人出入境携带的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调查,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五条
  调查中需要进一步核查的,经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复制被调查对象的账户信息、交易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藏、篡改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第二十六条
  经调查仍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报案。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及的账户资金转往境外的,经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采取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施,使本国主管机关在另一缔约国请求采取行动时,能够在考虑到善意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下,根据本公约返还所没收的财产。
  第五十七条第五款
  在适当的情况下,缔约国还可以特别考虑就所没收财产的最后处分逐案订立协定或者可以共同接受的安排。
  《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第十四条第一款
  缔约国依照本公约没收的犯罪所得或财产应由该缔约国根据其本国法律和行政程序予以处置。
  第十四条第三款(二)
  根据本国法律或行政程序,经常地或逐案地与其他缔约国分享这类犯罪所得、财产,或变卖这类犯罪所得、财产所获得的款项。
据传:向海外转移资金达4.8万亿美元
2013近1万亿了,2010-2013三年共计卷走2.1万亿元,国内13亿人口计均每人1.2万人民币了
现在抓严点了,但最近几年的2.5万亿如何收回来,在国外很难抓的,说了很久三公费但很多单位不按国家意愿公开
“中国贪官外逃,在国外某些地方已经成了有一定影响的现象,比如,加拿大甚至有贪官小区,他们住在一起,组织起来,形成合力。”李成言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确实,在加拿大温哥华UBC的2688 West Mal(林荫西路2688号)有座公寓大楼Promontory(海角公寓),被当地人戏称为“首长楼”,里面住的多为中国“裸官”的家属。要买此楼一套房子最少都在1 00万以上;租一套每月也要2000刀(折合人民币1.2万元)以上啊,一般人可没钱住进这样的公寓!戏剧性的变化是后来Promontory旁修建了ST JOHN'S HOSPICE(圣约翰善终所)就是快死的人待的地方,近似于太平间。所以“裸官”们嫌住这儿不吉利,又陆续搬走呢。
10月14日《财经》杂志发表《中国“裸官”报告》:20多年来59个落马“裸官”涉案总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中科院2011年一份研究资料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包括“裸官”在内的各类官员有1.8万人外逃,携款数额达8000亿元;2012年12月,美国金融监督机 构报告:2011年之前11年间,中国贪官洗到海外的脏钱达3.79兆美元(379000亿)。其中2010年为4.2千亿美元,2011年为6千亿美元。中国贪官向海外转移资金总额到2010年已占全世界脏钱总额的二分之一。
    中国目前至少仍有近2万名贪官外逃,卷走天文数字的资金,有调查发现,中国非法外流资金十年(2002-2012)超上兆美元居全球首位,主要分布欧美发达国家。而澳洲警方则已和中国达成协议,近期将查封七名被中方通缉的贪官,涉案资金达10亿美元。
    中国官方至今未公布确切外逃贪官和资金数字,根据社科院五年前的数据指约1万8000人左右,携带款项达80000亿元人民币。
    不过中国多数已退高官和学者证明,中国贪官卷走资金是天文数字,至少2万亿美元(2万亿美元,近13万亿人民币),大部分流入欧美发达国家。
    由于部分国家无引渡协议,故令中方难以追赃。不过澳洲警方最近已和中国达成协议,协助缉捕贪官,近期将查封没收七名被中方通缉的贪官,涉案资金达10亿美元,并指逃往澳洲12年的前云南省委书记、前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是关键目标之一。
    有评论指出,中国政府因追捕外逃贪官而让步允许协助国家分享五至八成贪官资产。追回罪犯钱留他国,势必导致部分国家认为中国政府软弱可欺,将中国视为提款机,继续收留贪官,之后再以协助反贪为名没收贪官资产,坐地分赃。
    评论认为,中国贪官在海外资产,本身就是侵吞国有资产和贪污纳税人血汗钱所得,属于中国全体人民财产,政府无权轻言让步放弃。中国已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已在全世界各国大洒金钱,应有很多手段促使各国协助缉捕外逃贪官追赃,决不可轻易放弃贪官海外资产。
外逃贪官近2万,卷款约2兆亿美元,中国上万贪官外逃,卷款万亿
1988年至2002年的15年间,中共贪官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按当时的汇率,外逃资金超过了1.5万亿(兆)元人民币。
贪官一般事先做好万全的出逃准备,然后一捞再捞,直到听闻纪检部门的调查风声,即刻以合法身份从容登机,被戏称为“合法输出的一种中国土特产品”。据1988年至2002年的15年间的旧资料,平均一名贪官卷走1亿人民币外逃。中国究竟有多少贪官外逃?卷走了多少贪腐资产?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一份关于“腐败资产外逃”的研究报告曾引起不小震动。报告引述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贪报告》中曾引用有关部门的统计称,1988年至2002年的15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按照当时的汇率,外逃资金超过了1.5万亿(兆)元人民币。一直关注反腐的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的研究显示,外逃官员保守估计仍有上万名,携带金额约1万亿(兆)元,也就是平均每人1亿人民币。
贪官外逃后,官方对他们的抓捕也很不得力。比如2003年4月20日,原温州市副市长、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携女儿女婿及外孙从上海机场途经新加坡出逃美国,她贪污了2亿多人民币。有报导称,杨秀珠已在2005年5月31日于荷兰落网,但消息出现几小时后便被删除。2011年荷兰媒体惊叹,六年过去了,到底杨秀珠是身在荷兰,还是已被引渡回国,怎么中外媒体都找不到答案呢?
2003年4月20日贪污两亿多人民币外逃美国的中共官员杨秀珠,在2005年于荷兰落网,但是否被引渡回国则成谜。在大陆不成为贪官到底有多难?贪污在大陆官场已成常态,甚至是必然。承诺“不偷懒、不贪钱、不贪色、不整人”并声称已完全做到的湖南祁东县县长雷高飞,一夜之间成新闻人物。然而,这位高调述廉的县长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却表示:“抵御诱惑非常艰难,官员也是人。”
贪官常说的话是:“我不贪,别人会骂我是异类。别人接受好处,我不接受好处,得罪兄弟感情,同时会让更多的人疑心,是否你会去告密。”在这样的氛围中,想保持清廉,不是想不想的事情,而是敢不敢的事情。还有人说:“贪官人缘好,人人都想保;清官自管清,个个都不亲。”
前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2009年被双规后,恐慌被调查而外逃的广东党政军高官多达150个家庭,卷走高达上百亿的资产。
这只是说那些潜逃官员留下来的贪腐房产,不包括被双规和正式逮捕的,那更是一个天文数字。这位中纪委高级官员说,由于这种查封和没收的贪官房产数量巨大,处置作价可以由反腐办案官员随心所欲,于是出现了“大贪办小贪,一贪连一贪”的事情,这让他很绝望,他希望透过披露的消息,能提醒那些专门惩治贪官的贪官们,悬崖勒马。不过,法律都管不了的,他这几句劝告就能管用吗?贪官潜逃的程序和去向
一般大陆贪官有三个去向:一、泰国、缅甸、蒙古、马来西亚、俄罗斯等。二、非洲、拉美、东欧法制不太健全的小国。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前两者是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出逃官员的首选,但风险也较大。所以这些地方往往只是贪官出逃的跳板。对于案值大、身份高的官员,主要是去西方发达国家,那里讲人权,把人的生命看得很珍贵,不允许经过他们之手遣送回中国的贪官被判处死刑,赖昌星就是这样在加拿大滞留了十多年。而且美、加、澳是移民国家,只要夫妻中一方加入国籍,另一方就很容易定居下来。
每一个贪官的出逃除了那种东窗事发后,临时决定的以外,都会经过一年左右的准备。大概的出逃步骤包括:家属先行→转移资产→准备护照→猛捞一笔→出国探亲/考察→藏匿寓所→获得身份。
家属先行,一般是送子女出国留学,这相对简单而且有必要,否则一家人谁都不会外语,在国外生活也有困难。送孩子出国留学,自然有人会送上学费和路费,然后妻子出国探亲,有的是去陪读,有的是工作关系,有的甚至是和丈夫假离婚。接下来就是转移资金。涉贪腐问题的“裸官”需要将聚敛的巨额资金转移到境外,有的是汇给已经在境外的家人,有的是通过海外开办公司,有的是通过地下钱庄,有的是随身携带。地下钱庄是主要方式。
如何获得护照呢?与偷渡客不同,贪官普遍用的是真护照。在中国许多地区,花上3、5万元人民币,向一名派出所所长行贿,就可以另办一个正式的身份证,有了身份证就可以办理护照。近年吉林、湖南等地已爆出数起公安机关参与盗卖护照的丑闻。
接下来就是安排探亲或商务考察的机会,去探探路,一则经历一下办理签证的过程,并选择日后逃到什么地方比较舒服,一般这时贪官们会争取多次往返的外国签证,一旦东窗事发,可随时出逃。
关于出逃时间,贪官们总想多捞点,一捞再捞,都是听到纪检部门要调查他的风声了,才咬牙决定出逃。由于前面准备工作做得好,他们大多以合法身份从容地登上飞机,从来没有闷死在货车或淹死在太平洋之类的消息传出,以至于海外媒体戏他们为“合法输出的一种中国土特产品”。
很多时候贪官出逃并不只是为了“自己”,或为了家人,更多时候还要保护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更高级别的领导,因为贪腐很多时候是一条链,他不走,大家都麻烦,所以暗中互相帮忙出逃的人很多。在一些西方国家甚至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贪官一条街”、“贪官二奶村”和“贪官子女村”。
比如赖昌星这个走私“大王”,之所以能成功外逃,与原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庄如顺的“鼎力帮助”密不可分。1999年8月11日至12日,庄如顺在得知公安机关正在缉捕赖的情况后,四次给赖昌星打电话,敦促其出逃。出逃的和还没逃的,他们早就是一条线上的蚂蚱了。
裸官118万,平均每市县逾50人
2010年两会上,中国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教授林哲披露说:“从媒体曝光的情况看,从1995年到2005年,我们现在有118万官员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定居。对这些官员,他们应该及时向组织汇报,其配偶和子女到国外去定居留学,费用从何而来,是谁提供资助的?”118万意味着每个省平均有近四万个裸官,全中国2,000多个市县平均每个市县也有50多人。
这个数据是非常惊人的。尽管中共组织部在某些地区提出“裸官不能当一把手”的纸面规定外,实际执行中根本没有落实。一个连官员自身财产都不能公布的国家,怎么能要求官员汇报其家人出行变动呢?
而且,中共还一直隐瞒贪官的出逃。原云南省委书记高严,早在2002年已外逃,但官方一直捂着不允证实,直到八年后的2010年,新华网才在一篇文章中提到:高严,1995年6月任云南省委书记。任职不久就与云南省电视台的一位美女主持人倒在了双人床上,1998年高严担任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正部级),高一度藏身在美国洛杉矶的一个小镇。
原河南省安阳市委副书记李卫民在人间蒸发达三个月后,河南省高检才以“涉嫌受贿罪”对其立案。对李卫民的失踪,安阳市主要领导还有一句经典回应:“他去看病了”。这次政治局高官逃往美国未遂案的真相,人们可能要等到中共倒台那一天才能真正知晓。
沉船前老鼠先弃船而逃了
如今当局的统治已危在旦夕,不说百姓们起来造反,就连其内部官员也在用脚投票,抛弃当前体制,逃出中国。据统计,2012年一季度,中国对外国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到160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大幅上涨了惊人的95%。外汇资本项目顺差约为50亿美元,是中国近15年来的最低水平。
2011年底,《华尔街日报》、《金融时报》、胡润《2011中国私人财富管理白皮书》等,相继报导中国资金外流严重,出现了富人携资外逃的现象。据知情人透露,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富豪们没有安全感,而且大陆投资机会减少,人们对未来中国经济持悲观态度,加上有人担心18大后政治动乱,于是出现资金大量外流现象。
在资金外流的同时,大陆也出现了新的移民潮,其中投资移民比例骤增。福布斯资料显示,2010年中国高净值人士(私人可投资产超过1,000万元)达到38.3万人,超高净值人士(私人可投资资产超过1亿元)已达到128人。在这些人中,60%表示已完成或正在考虑投资移民。很多大陆富豪认为,获得外国护照就像上保险一样,他们需要这样的保险,否则,灾祸临头无处可逃

500个特权家庭
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报告
据悉,最近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完成了《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报告》。
该报告披露:地厅级以上官员已形成官僚特权阶层。官僚特权阶层的公开年收入是当地城市人均收入的8~25倍,是当地农民年均收入的25~85倍。131万中国县团级以上官员及其家属占有全民财富的80%;1996~2003年外逃资金流入境外的中高级官员及其家属帐户22000亿人民币。至2010年6月底,全国个人储蓄存款达75200亿元,其中县、团、处级以上官员(包括离退休)及其家属的个人储蓄高于40000亿元。中国资改以来,到1999年,全国每年的“储蓄增加额”都相当高,大约等于“工资总额”的80~90%。在1995年,“居民储蓄增加额”居然比该年的“工资总额”多出了44亿元。2002年工资总额大约是1.2万亿,而居民储蓄却增长了1.5万亿。“新增居民储蓄” 超出了“工资总额”3000亿元。 这就是说,当年发出的工资,不仅没有被拿工资的人吃掉用掉一分钱,全部存进银行之外,还不知从何处增生了3000亿元(约相当于一年全国民教育育总经费)也存进了银行。这种全世界罕见的怪事,只能有一种解释:财富被以非工资方式集中在少数先富者手中了。因为中国公众除工薪之外极难有其他收入,只有权商精英和贪官污吏才有非法收入。所以,全国的权商精英和贪官污吏在加速贪钱,使全国银行的个人存款总额年年大大超过了全国工资总额。
中国股市证券市场中的60000亿元,干部及其家属占了45000亿元,占75%。十多年来,中国7000万股民投入股市的3万亿现金,还剩1万亿,其余2万亿巨资,已被官商联盟所侵夺和消耗。2007年深圳市城市人均年收入是32650元,地厅级以上官员财产在700万至1200万。这些官员的平均财产相当于一个普通市民250至300年的工资总和。2009年11月份仅一个月,各级官员的家属抢购金条、金币及黄金饰物的重量达50多吨!
据该报告披露:全国有7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官员个人及配偶拥有财产超700万。概况如下:
广东省,平均800万至2200万;
上海市,平均800万至2500万;
浙江省,平均700万至2000万;
江苏省,平均700万至1800万;
福建省,平均700万至1600万;
山东省,平均700万至1500万;
辽宁省,平均700万至1400万。
(北京未列入)
7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干部及配偶拥有住宅数及平均面积如下:
广东省,平均3.5幢,面积600平米至900平米;
上海市,平均2.5幢,面积450平米至850平米;
江苏省,平均3.5幢,面积600平米至800平米。
以上7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官员的子女87%~95%,在金融、地产、经贸领域工作。
中国官员“灰色收入”惊人(2010-08-07)
(综合讯)中国官员表面收入不高,但据调查,官员去年“灰色收入”达5.4万亿元人币,比全年中央财政收入还多。
同时,中国官员“灰色收入”的增幅,亦比GDP增幅更快。
《中国新闻周刊》针对收入分配改革的调查报道,披露了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的研究。
研究显示,官员的“灰色收入”都处于个人所得税调控范围之外,来源主要是从权力对公共资金和资源的分配而产生的贪腐、侵占公共资金和他人收入、聚敛财富,以及垄断性收入的不适当分配。
此外,王小鲁指出,权力在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情况下,会自发趋向于追逐经济利益,导致对社会的侵占和掠夺,并引发日益严重的分配不公和社会冲突。
王小鲁针对2005年和2008年的“灰色收入”研究发现,这3年灰色收入“以比GDP增速更快的速度在成长”,国民收入分配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富人们拿走了越来越多的财富。
“灰色收入”通常指两种情况: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界定合法与否的收入部分;另一种情况是实际为非法、但缺乏足够证据来认定为非法的收入。
另外,由中国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近日推出一份调查报告披露:中国的亿万富豪百分之九十以上是高干子女,其中有2900多名高干子女,共拥有资产二万多亿。
在金融、外贸、国土开发、大型工程、证券5大领域中,担任主要职务的基本上都是高干子弟。
这份调查报告详细记录了社会不同阶层的经济收入。
其中列出城市高、中级公务员收入,已经超过西方欧美发达国家公务员收入及中产阶层。
报告表明:在金融、外贸、国土开发、大型工程、证券五大领域中担任主要职务的,有百分之八十五至九十是高干子女,实际上已形成了官僚资产阶级。
报告披露:到2006年3月底,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五千万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一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超过一亿元以上者,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他们拥有资产20450亿元。
报告认为,中国在改革开放后二十多年内出现严重贫富分化,产生新的社会阶层。官方新华社日前发表文章,指出中国社会利益结构发生分化、重组,出现特殊利益集团。集团透过钱权交易等非法活动,催生集体腐败和组织性腐败,他们还控制某些地方官员,以谋取集团的利益。
这个报告公布之后,也等于将之前坊间的传言证实,其实对很多人来说,早就知道,只不过是这次得到官方的亲口承认罢了。有人问我: “为何中国先富起来是高干子弟呢?”我一听便笑道:“不是他们,难道是平民子弟呀”要知道人性是自私的,要做到大公无私说说可以,真正做的是谈何容易的事情呀!
当中国改革开放之后,高干子弟无疑来说,他们是镜水楼台先得月,他们最先一部分吃到改革开放的果实,而在广大群众中,如你没有出众的才能脱颖而出,是很难从高干子弟中间分一杯羹的。这也就出现了高干子弟占据大多数的资源,他们成为了中国先富起来群体的大多数!
从这里面我们也看到在中国,有时候权力是可以改变一切的,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对权力崇拜的原因!而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那是个人的权力太集中的缘故,如果把权力分散到民众的手里,可能情况会有所改变,中国的贫富差距也不会这样离谱了。
我们从一些垄断企业背后都可以看到高干子弟的影子,他们大多数都有一个高官父辈在背后支撑着,当然,对于个人来说,每个人都是平等,都想发家致富,但对于中国高干子弟来说,他们往往是利用父辈手中的权力来达到自己的私利,还有的利用父辈的权力在商场上是横行霸道,欺行霸市,打着父辈的旗号招摇撞骗,当他们用这样的手段获取财富的时候,再在一帮官媒御用文人的吹捧之下,就变得飘飘然然起来了,往往认为用不正手段获取的财富是个人的能力,这样的高干子弟,相信平日里诸君也是经常看到的。当然,对明眼人来说,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都一付笑了之,但更多的时候,我们面对这样的人,往往是很无奈,因为我们没有能力去改变过来!
从这次官方承认九成先富起来是高干子弟,这比之前那些专家靠用数据来隐瞒来大家,是一大进步的表现,值得赞赏。
因为现在对民众来说,对高干子弟霸占、垄断资源的行为非常反感,而当局能公开这个数据,相信正要努力去改变中国的现状,让更多民众得利;而让多数民众获利,首先便是从这些先富起来的九成高干子弟嘴里抢食呀!
因此,从这份报告里,我们可以看到当局在未来的几年来,将要对垄断企业,还有对依靠父辈权力的掠取财富的高干子弟开刀,来推动中国社会文明的进步!
在2010年中国财富管理论坛上,美林集团发表了最新的年度全球财富报告。2010年中国百万美元的富豪达到24万人,所掌握的财富总额达到9690亿美元,相当于其余13亿中国人创造的社会财富的总和。
据《远东经济评论》报导:至2010年3月底,大陆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境外、外国财产)超过1亿元有3220人。
其中,有2932人(超过90%)是高干官员子女,他们拥有资产达20450多亿元,平均每人6.7亿元。这2932人中:
广东1566人;浙江462人;上海225人;北京195人;江苏172人;山东141人;福建92人;辽宁79人。
5个最重要的领域-金融、外贸、地产等行业中,85%~90%的核心职位掌握在高干官员子女的手中。
截至2005年底,仅海外高干官员子女亲属经营的中国进出口贸易每年就达1千多亿美元,拥有财产6千亿美元以上。海外定居的高干官员亲属超过100万,其中高干官员配偶子女20多万人。
看到这里,大家知道怎么回事了吧,中国再大,家底再厚,但也被这些所谓的即得利益集团给瓜分吃净了。广大老百姓每天只能面对日益高涨的物价和手中微薄的薪水苦苦的挣扎着。
——中国0.4%的人口掌握了70%的财富
  2006年世界银行报告称,中国0.4% 的人口掌握了70%的财富,美国是5% 的人口掌握60%的财富,中国的财富集中度世界第一,成为世界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
  中国“新贵家庭”(即拥有百万美元金融资产的)数量仅占中国家庭总量的千分之一,但是却掌控全国41.4%左右的财富。全世界已有960万户家庭金融资产超过百万美元,约占全球家庭总数的0.7%,它们控制的金融资产为33.2万亿美元,约占全球家庭金融资产总额的33.9%。比较上面这两个数据,全世界千分之七的富人,在全世界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尚低于千分之一中国富人“掌控全国财产”的比例。据此推算,中国的贫富差距,和全世界的贫富差距比较,大概在十倍左右。
——中国万分之三富人的财富等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0%,全国财政收入的将近三倍。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GDP)246619亿元(24.66万亿元),财政收入为5.12万亿元。2007年全国41.5万富人拥有的财富共计2116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4.82万亿元。这些富人的财富相当于全国GDP的60.1%,相当于全国财政收入的将近三倍(2.895倍)。截至2007年底,中国总人口是132129万人,全国共有41.5万位个人资产超过100万美元的富人,占总人口的0.03%,即万分之三。
——中国的财富在加速向富人集中,富人财富的增加比全国GDP增加快将近1倍。
  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41.5万位个人资产超过100万美元的富人,人数比2006年增加20.3%。从财富数额来看,2007年这41.5万富人拥有的财富总值达到2.12兆美元(21165亿美元),财富总值比2006年增加22.5%。2007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GDP比2006年增长11.4%。富人财富的增加比全国GDP增加快将近1倍(97.4%)。这表明,中国的财富在加速向富人集中。
——中国的富人比亚太地区其它国家的富人更富,拥有的人均财富比亚太地区富人的人均财富高30%。
  从财富平均拥有量来看,2007年中国百万富翁人均掌握资产达5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570万元),亚太地区富人人均掌握资产平均值为340万美元。中国的富人拥有的人均财富比亚太地区富人的人均财富高30%。——《亚太财富报告》
——我国公款吃喝、出国、公车开支居然每年挥霍9000亿。
  刚刚播完的CCTV“新闻1+1”节目透露,我国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公车开支一年九千亿。这个数字是由央视特邀观察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王锡锌提供的,主持人柴静似乎吃惊的样子,重问道:“您再说一遍,是多少?”王再次肯定地说:“公款接待、公费出国考察、公车,也就是三公,一年9000亿。占这个行政开支的30%。”
  经济危机的严重局势下,各地报道的行政开支的紧缩仅仅是零增长,也就是仍然有最高可达9000亿支出,用于供给官员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公车消费。
——金融危机,全球减薪,惟独我们的一些公务员竟厚颜无耻的在为自己“加薪”。
  相比之下:这次“新闻1+1”节目还特别报道了新加坡公务员将在明年减薪19%,包括低收入的警察在内的公职人员减少年底花红不低于50%;受此影响,台湾执政的国民党高层人士也呼吁台湾公务员减薪;意大利则刚刚宣布裁减公务员数量;美国当选总统奥巴马面对乘私人飞机赴华盛顿开会的美国三大企业巨头对面说:你们应体查美国普通人的生活,并呼吁美国企业高管自动放弃年底红利。
——不到万分之二人口拥有资产相当于全国国有企业或全体城乡居民存款总额约80%。
  2004 年中国财富管理论坛上,美林集团发表了最新的年度全球财富报告,2003年中国百万美元的富豪达到24万人,所掌握的财富总额达到9690亿美元,相当于 2003年13亿中国人创造的社会财富总和。中国现已有资产百万美元以上的富豪24万多人,总资产达8万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全国不到万分之二人口拥有的资产相当于全国国有企业或全体城乡居民存款总额的约80%。
——干部及其家属占了中国股市证券市场中75%。
  中国股市证券市场中的6万亿元,干部及其家属占了4万5 千亿元,占75%;而5万名持有2千万元以上的股票证券人士中,干部及其家属占了4万2 千多名,占86%。十多年来中国数千万股民投入股市的资金 25000亿,而相应的上市公司净资产不到5000亿,目前股票的流通市值只10000亿。如果算上投资者损失掉的机会成本,股民的损失应在20000亿以上(平均每年近200亿)。中国7000万股民投入股市的3万亿现金,还剩1万亿,其余2万亿巨资已被官商联盟所侵夺和消耗。
  中国社会科学院两年前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研究报告曾有统计说,我国处于社会优势地位的阶层,高干子女职业继承性明显增强,“干部子女当干部的机会比常人高2.1倍”。
  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的最新一份关于社会经济状况的调查报告,较详细地记录了社会不同阶层的经济收入:截至今年3月底,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5000万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超过1亿元以上者,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他们拥有资产20450余亿元。而考证其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家庭背景的权力下的非法所得和合法下的非法所得。
  特殊阶层之“特殊”,根源就在于权力,而中国经济转轨中制度的缺失,又使特殊阶层很轻易地获得巨额收入,致使社会两极化的鸿沟越拉越大
——官僚特权阶层年收入是当地城市人均收入8~25倍,当地农民年均收入 25~85倍。
——权力腐败在中国日益加剧。
  高官贪污腐败(包括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案例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1998年至2006年已经定案的部分落马的高官从厅局级到部级乃至更高的领导人,一应俱全。然而,中国腐败官员被法办的概率不容高估 ,因此能够被世人所知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已。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年度公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的人均损失金额,2002年至2003年上升了9%,2003年至2004年上升了11.3%,2004年至2005年则猛增为34.3%。2005年与2001年相比,上升幅度达72%!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这个口袋进,那个口袋出”的尴尬处境做了一项专题调查,他们估计1997至1999年外逃资金规模约为100亿美元,但权威分析认为应该是约530亿美元(约4400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177亿美元,每年外逃数额占GDP比重的2%。
  北京大学的一项研究发现,近年来以各种方式非法转移至国外的资金分别为:1997年总金额为364亿美元;1998年386亿美元;1999年283亿美元。
  经济专家樊纲更认为,2000年中国资本外逃已达480亿美元,超过了当年外商对华投资的407亿美元。
  据《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3日披露,根据有关方面的统计,从1997年10月到2002年5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9万余件,结案78万余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8万多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1亿元。
  据有关部门统计,1992年以来,全国共处分党员干部195万余人,其中省部级干部160余人,地厅级干部5200余人,县处级干部65000余人,成克杰、胡长清、王宝森、程维高、王怀忠、慕绥新等高级别贪官一个接一个受到严厉惩处。然而,一批贪官倒下去,又一批贪官站起来,不仅斩不尽、杀不绝,反而大有越反越多之趋势,令国人深感失望。
——这些披着“人皮”的所谓亿万富豪是怎么获得“一夜暴富”呢?
  损公肥私,化为己有;以权谋私,不择手段。
  假借招商引资为名(包括驻外中资到内地投资)从中获取巨额佣金回扣。
  进口、引进成套设备,一般比国际市场高出60%-300%。例如,从意大利引进制造皮鞋的自动流水线,国际市场价200万美元;广东、江苏引进同一型号,报价分别为600 万~720万美元。一套年产50万吨化肥成套设备,国际市场价2.2亿美元,山东、辽宁以4亿美元引进。
  操控国内资源、商品,出口获利。
  国土开发、地产倒卖,靠银行借贷,无本获暴利。
  走私、逃税,每年走私轿车3万至4万辆。
  金融机构无抵押信贷,资金外流到个人口袋,这也是金融机构坏帐的主要因素之一。
  独家或霸占大型工程承包。高速公路85%由私企承包,承包商是当地高干亲属。一公里程的高速公路,能获利700万-1100万。
  抽逃资金到个人帐户,一般通过金融机构、中资进行。
  操控证券市场,制造假信息勾结金融、传媒造市,从中获利
——地产富豪“空手道”一块地6亿“倒”成20亿
  位于上海某镇的一幅2500余亩地块,自1992年12月被政府批准征用至2007年,在绝大部分土地没有缴纳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15年中6易其手,被一个名叫周小弟的上海地产富豪反复倒卖,从6亿多元倒到20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2008年12月26日07:56
——国人何以仇富?富人何以不受人民欢迎?
  仇富,是因为一些财富积累者的来路不够光明。
  仇富,是因为国家人民的利益被官商结合、不法敛财者大肆掠夺。
——靠这样卑劣的敛财手段积聚财富,慷国家之慨,损人民之利益,化公为己,损公肥私,如何能赢得国人尊重呢?!
一位在中国居住了20多年的美国官员,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那么大约500 个特权家庭的问题。这500个家庭,加上他们的儿孙、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构成了约5000人的核心体系。他们之间还存在着普遍的通婚联姻的关系。他们垄断权力、形成利益集团,竭力维护现状,并制造了“一旦民主,就会天下大乱”的谎言;十几亿中国人民,都成了这个小集团的人质。
500个特权家庭
从“四大家族”到今天500个特权家庭垄断中国
四大家族这四个字不用解释,有一段时间四大家族就等同于国民政府,似乎整个国家就是由他们控制的。据说四大家族富可敌国,有超过200亿美元的财产。真相是什么?
四大家族概念的产生
四大家族这个概念最早是20年代,由中共当时的领导人瞿秋白提出的。瞿秋白和老毛有些相像,他们都是出色的文人,很会利用笔杆子,他提出了官僚资本的概念。1923年,瞿秋白在《前锋》杂志上发表《论中国之资产阶级的发展》,明确提出几大家族控制当时的官僚资本。所谓官僚资本通俗来说就是国家统治者利用国家政权把一些国有企业非法占为已有,也就说利用权力控制国家的大部分经济实体。
之后四大家族这个概念风行了近二十年,最终由当时文人之一的陈伯达的在内战(解放战争中)中完成的。他的《中国四大家族》一文提出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买办资本借抗战名义聚民财入私囊,并且估算这四个家族有200多亿美元的财产。因为整个二战期间美国由于先欧后亚的政策,一共只向中国提供了16.2亿美元的租借物资,200多亿美元从哪儿来?200多亿金圆券还差不多。
一些其他的佐证
目前大陆历史学家主要引用美国,日本和国民党内部的一些资料。
据国民党元老蔡元培日记所载,1934年12月26日《江南正报》曾刊文称:国府要人之财产多系秘密,而就可调查之范围内调查,则诸要人在本埠所有财产估计为,蒋介石1300万元,宋美龄3500万元,宋子文3500万元,孔祥熙1800万元,孙科4000万元,张静江3000万元。其他要人在上海各中外银行存款及不动产,据中国银行调查,约有5亿元,其不动产及公司多用其亲戚名义购置,故实款无法详确云。―――这些又是当时左翼报纸常见的文章,类似这种文章还有很多。都是猜测和估计之辞,没有半点具体的证据。
根据日本资料
1939年10月17日日本特务机关对国民党政府高级官员在上海外国银行存款情况所作之调查报告,名为《登集团特报丙第一号——政府要人上海外国银行预金(存款)调查表》,现摘引于下:蒋介石6639万元(按当时法币与美元的兑换价,约合809万美元。下同),宋美龄3094万元(377万美元),宋子文5230万元(637万美元),孔祥熙5214万元(635万美元),宋霭龄1200万元(146万美元),陈立夫2400万元(292万美元),这些存款均存在当时在上海开业的外国银行,如花旗、麦加利、大通、友邦、运通、汇丰、荷兰银行等。
这也是日本战前常见的攻击国民政府的老一套资料,类似的材料多如牛毛,曾经大量提供给汪伪用来攻击国民政府。这些东西都没有任何相关的资料证明。连当时引用的作者也说,这些并不可信。
还有美国方面的
国民政府在大陆的败退使得当时的美国民众对杜鲁门政府的政策失误非常不满,杜鲁门政府为了推卸责任就一股脑的把责任推给国民政府,说是其败退都是自身腐败贪污所致。有些国会议员还说美国送给蒋介石的几十亿美元的军援,都被国民党贪污了。
其实国民政府早在1925年就有了一整套成体系的制度,宋子文在1925年到1949年期间曾经有过数次和外国列强的谈判,签订的协议都在千万美元以上。这些回去以后都一五一十的向当时的向中央进行汇报。需要说明的是国民政府始终存在大量的有实权的反对派的监督,为此蒋公曾经三次下野。这些借款的使用情况都由国民政府财政部控制,即使蒋公也无法随意使用。这些在著名的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有详细的大量资料证明。
至于美国杜鲁门政府当年的中国政策确实是失误了,当年面对国民政府溃败坐视不救,1946年还开始对国民政府实行武器禁运,之后终于在朝鲜接受了教训。
这些论点直到80年代在美国还非常盛行,美国作家斯特林·西格雷夫出版了《宋家王朝》,称宋家是世界第一富有的家族。不过随着90年代胡佛档案馆内关于宋子文的秘密资料的界灭,该观点就不攻自破了。
蒋家
孔令仪:宋美龄遗产只有12万美元
孔令仪说,宋美龄一生不问金钱事,自1991年赴纽约定居后,只有一次问起孔令仪:“钱够用吗?”孔令仪回答说,放心,够用的,此后宋美龄再也没有过问金钱之事。宋美龄初时与小外甥女孔令伟同住长岛孔家老宅蝗虫谷,房子是大姊宋霭龄、孔祥熙夫妇买的;孔令伟1994年过世后,因长岛住宅太偏僻,冬天下雪不方便,孔令仪便劝宋美龄搬往曼哈顿住,但所住公寓为孔令仪大弟令侃名下所有,因此宋美龄在纽约并无房产。
孔令仪说,宋美龄在台湾也没有任何房地产。惟一拥有的一栋房子在上海,是宋美龄1927年在上海与蒋介石结婚时的陪嫁。这幢房子当时在法租界霞飞路(即如今的南京路)附近,现由祖国大陆方面保存。这是宋美龄生前惟一的房产。
孔令仪指出,宋美龄一生不会赚钱、更不管钱,身后仅留下12万美元银行存款,由孔令仪代管,此外别无其它资产;宋美龄晚年在纽约,住的、吃的、用的,包括昂贵的医药费用,均由孔家出钱。
这个文章显然是爆炸性的,自然不能让一些人满意。台独一派随即胡言乱语的攻击宋美龄有不少巨额的固定资产,什么运到美国的财产有97箱之多(据当时蒋家老家人回忆:这几十箱子也不外乎是老夫人的衣服、随行人员的行李,以及一些台湾土产和礼品等)。实际上所谓的蝗虫谷地处纽约长岛,在几十年前由孔家购买时还是非常便宜的。
蝗虫谷的孔宅1998年被拍卖,也不过卖了3百万美元,这在寸土寸金的美国纽约还是相当低廉的。
晚年困窘的蒋家大媳妇蒋方良
蒋方良是蒋经国的夫人,也是蒋家第二代最后谢世的人。
以下是台湾方面公认的资料
1978年3月21日,蒋经国继承蒋氏大统后,蒋方良从当年的副厂长夫人,成为台湾的第一夫人。但是在生活上,蒋方良一直保持着低调,她鲜少在媒体露面,台湾百姓对她极为陌生。她与一位平凡无怨的主妇毫无不同,当丈夫经常加班或出差时,她只管把家庭照料好,虽有佣人,却常亲自动手洗窗帘。蒋方良和蒋经国一样,生活上不改当年在乌拉山区的简朴习惯。
1988年1月13日,她陪伴了53年的丈夫蒋经国永远离开了她。在蒋经国去世后的岁月蒋方良的生活更为不堪。由于蒋经国素来清廉,素来没有什么积蓄。她仅仅靠蒋经国死前补发的20个月的俸额115.2万元台币为生。经济的拮据使之欲往美国散心和回白俄罗斯探亲都不能成行。
蒋方良在1992年当她接见白俄罗斯首都明斯克正、副市长时候,二位市长邀请她回故乡看看。蒋方良当时就回答自己现在没有钱所以没法回去,这让二位市长惊叹不已。
陈家
陈果夫:潦倒而死
陈果夫1892~1951,浙江吴兴人。原名祖焘,字果夫。曾与其弟陈立夫一起把持国民党党务,组织CC系,长期与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同为官僚资产阶级的代表,合称四大家族。去台后,蒋介石为了改组国民党,并给蒋经国扫清政治道路,“二陈”即被开刀,重权尽失。陈果夫久有肺病,又历来清廉,在陈立夫去美国后,家庭经济发生危机,无钱治疗加重的肺结核,导致病情难于控制。后虽得蒋介石特批5000银元接济,但已对病情无济于事。于l951年8月28日死去,终年只有60岁。陈果夫生前,曾希望死后能回到故乡浙江吴兴。他写过一首《故乡》诗,字里行间寄托着他浓浓的乡情。
陈立夫:养鸡为生
陈立夫1900~2001,浙江吴兴人。曾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政治委员会秘书长,与其兄陈果夫同为CC系的首领。1949年12月去台湾,1950年,蒋介石“改造”国民党,整肃CC系,陈知大势已去,写信给蒋请求出国,离开了台湾,在美国办了一个小型养鸡场。与其妻过起了清苦恬淡的田园生活。1967年,陈立夫偕夫人返台定居,但除读书自娱,就是推动中医之学,不过问政治。
宋家
宋家和下面的孔家的情况比前面二家都要好一些,主要宋子文和孔祥熙原本都是商人出身。宋子文还算一个外交家,孔祥熙则是单纯的商人。
宋子文去世以后,他的家属曾把他们保存的宋子文的58箱的档案,都捐给了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档案馆。由于当时宋美龄,蒋方良等人还没有去世,宋家要求其中17箱的机密文件保密十年,禁止民间人士阅读。到了最近随着二位老夫人的去世,这些资料为美国方面全面解密。
这些资料中包括:1941年宋子文手书个人财产清单、1949年宋子文开列其在中国大陆被没收的个人房屋地产清单、1950年宋子文致美国国会和国务卿杜勒斯表示愿意公开个人财产的有关信件、1968年宋子文自列个人财产记录和1971年纽约遗产法庭关于宋子文个人遗产分割执行书等。
宋子文的每份财产报表都有美国会计师的签名,在美国,会计制度极为严格,这种签名非常严谨,是绝不可能作假的。
从遗产分割书来看,1971年宋子文去世时,他的非固定财产只有100多万美元,加上经过二十年时间大为升值的房产(二十年内美国房价升值大约7到8倍),除去税收以后不过400多万美元。虽然按照当时的汇率来说也能算是一个不错的富人,但是与以前被攻击为世界首富之称是没有法子相比的。
还有一些关于宋子文晚年私人财务的资料。据说宋子文到美国以后曾经做过一些金融股票的投资。不过美国股票市场非常动荡,宋子文虽然是经济老手也马失前蹄过,投资中有过一定的的损失。资料显示,为弥补炒股的亏空,宋子文曾将他位于纽约第五大道的豪宅以28万美元的价格向银行抵押(号称美国第一大街的第五大街的房子才抵押28万美元,可见宋老当时经济之困难)。
总之,宋家在美国算是富人或者说是中产阶级,但是这种程度的富翁在美国随处都是,根本没有什么稀奇。
孔家
可以说四大家族中最富的就是孔家了,而实际说起来孔家却是参与政治最少的一个家族。
陈氏兄弟长时间控制国民政府的情报机关和国民党的党产,势力强大。
宋子文作为国民政府的主要外交家和列强周旋近二十年。
蒋家自然不必说了。而孔祥熙从政也不过是主要管理金融界,从后世看来孔祥熙担任中国金融界的主要掌舵者的期间正是中国经济几十年来最为困难的二个时间。
1933年4月6日,孔祥熙被南京政府任命为中央银行总裁。当时南京政府每月国库收入约为1500余万元,而每月支出账面数字就为2200万元,其中军费一项为1800万元,每月赤字就达700万元。当时财政部由宋子文负责,由于九一八和长城会战等原因,1933年前半年国库就有6000万元的新亏空。宋子文表示自己才能不足以扭转这个局面,希望辞职。10月29日,蒋批准宋的辞呈,以孔祥熙继任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并仍兼中央银行总裁。
孔祥熙上台以后采取了一系列大胆和出色的手段,不但很快稳定了国家的金融秩序,还把财政收入转为盈余。同时和列强关于历史外债问题达成了共识,最重要得是建立了法币体系―――这也是保证八年抗战胜利极为重要的一个决策,影响深远。
抗战开始以后,孔祥熙被任命为行政院长兼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此时国家财政形式艰难到了无以形容的局面。由于抗战开始二年那,中国华北、东南广大地区相继沦陷,中国海岸线被日军全面封锁,沿海重要城市也大多被日军占领,占战前财政总收入90%以上的关税、盐税、统税和烟酒税的税源大部丧失。
国民政府此时要维持一支400万的军队,还有数以千万的逃往大后方的中国难民和大小的政府机关的职员,实在是非常可怕的局面。
孔祥熙为此建立了一整套战时经济制度,虽然到了后期普通老百姓生活非常痛苦,法币也几乎成为废纸,但是中国的经济在抗战中始终没有垮掉。中国几百万军队虽然粮饷不足,但是仍然始终保持必须的供应,以保证其可以继续作战。
到了1944年由于孔祥熙几次强烈要求美国政府立即支付美军在华费用的垫款问题(当时美军在华建设了几十个机场,费用都由国民政府垫付,耗款上亿。美国后来在抗战结束以后采用大量军用垃圾(所谓的剩余物资)冲抵)和希望美国加大援华力度,引起美方人员的厌恶。后在1944年要求蒋介石让孔下台。
孔于1945年辞职,从此不问政治。1947年秋,孔夫人宋霭龄在美病重,孔祥熙赴美照顾,就此在美国居住十多年之久。
大家可以看到,孔祥熙早在1915年就通过获得壳牌石油的山西代理权,赚取了巨额的财产。到了一战期间又通过卖给欧洲交战国重要的战略物资大大赚了一笔。之后又涉足上海的股票期货界,收入也颇丰。在1925年之前孔家已经当时全国有名的大富豪。而他担任公职的时均是国民政府经济最为困难的期间,各国援助抗战的资金都是杯水车薪。孔就算有心贪污受贿恐怕也找不出这份钱来。
到了1945年滇缅路开通,美国开始加大援华力度的时候,孔已经下台,根本没有大额贪污的机会。
孔家现在在美的财产却是也不少,主要都是孔家长子孔令侃早年精明的在美国投资房地产的所得。早在佛罗里达迪斯尼世界未建之前,他就以低廉的价格购买了附近的不少廉价土地,到五十年后的1997年就卖出了2000万美元的高价,不过其中大部分都捐给周边的学校及医院。而纽约蝗虫谷的孔宅在宋美龄死后的1998年也拍卖得到300万美元。
不过孔家也不算是巨富一类。
当年杜鲁门政府诬陷孔祥熙贪污了7.5亿美元。之后由于压力实在过大,在孔祥熙强烈要求下,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和财政部用了很长时间的调查以后,公布了一个华人在美资产的材料,资料统计了在美全部华人的资产。
最终所有华人在美国银行的存款不超过5000万美元。其中最大的存户,只有100多万美元。而且这些存户中,大部分是侨居美国经营商业的华侨,且都在美国居住年代很久。
由于美国金融界有保护每个储户隐私的法律和传统,所以当时没有透露具体每个储户的财产数。不过这5000万的存款中当然包括孔祥熙,不管孔家占5000万中的多少比例,都说明其绝对称不上巨富。
一切都无需多说吧?
500个特权家庭
自改革开放以来,直到1999年时,每年的“储蓄增加额”都相当高,几乎可以约等于“工资总额”的80~90%,而在1995年,“居民储蓄增加额”居然还比该年的“工资总额”多出了44亿元。2001年内“新增居民储蓄”足足超出了“工资总额”达3000亿元。这就是说,2001年发出去的工资,不仅没有被拿工资的人吃掉用掉—分钱,全部存进银行,又不知从何处增生了3000亿元(约相当于一年全国教育总经费)也存进了银行。又如2002年工资总额大约是1.2万亿,而居民储蓄却增长了1.5万亿。这种全世界罕见的怪事,只有一种解释:财富被以非工资方式集中在少数富人手中!因为中国公众实际上除工薪之外极难有其他收入,只有贪官污吏才有非法收入、灰色收入。所以,全国的贪官污吏在加速贪钱,使全国银行的个人存款总额年年大大超过了全国工资总额!
131万中×县团级以上干部及其家属占有全民财富的70%,1996~2003年外逃资金流入境外中×干部及其家属帐户2万2千亿人民币。至2002年6月底,全国个人储蓄存款达7万5千2百亿元,其中县、团、处级或以上干部(包括离退休)及其家属申报的个人储蓄高于4万亿元。
中国股市证券市场中的6万亿元,干部及其家属占了4万5千亿元,占75%;而5万名持有2千万元以上的股票证券人士中,干部及其家属占了4万2千多名,占86%。十多年来中国数千万股民投入股市的资金25000亿,而相应的上市公司净资产不到5000亿,目前股票的流通市值只10000亿。如果算上投资者损失掉的机会成本,股民的损失应在20000亿以上(平均每年近200亿)。中国7000万股民投入股市的3万亿现金,还剩1万亿,其余2万亿巨资已被官商联盟所侵夺和消耗。
2006年4月初,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完成了《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报告》。该报告披露:党政干部已经形成社会特权有产阶层,其中地厅级以上干部已是官僚特权阶层。官僚特权阶层年收入是当地城市人均收入的8~25倍,是当地农民年均收入的25~85倍。
据该报告披露:全国有7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干部个人及配偶拥有财产超7百万,概况如下:广东省,平均8百万至2200万;上海市,平均8百万至2500万;福建省,平均7百万至1600万;浙江省,平均7百万至2千万;江苏省,平均7百万至1800万;山东省,平均7百万至1500万;辽宁省,平均7百万至1千4百万。
7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干部及配偶拥有住宅数及平均面积如下:广东省,平均3.5幢,面积6百平米至9百平米;上海市,平均2.5幢,面积450平米至850平米;福建省,平均2.5幢,面积5百平米至6百平米;浙江省,平均3幢,面积5百平米至650平米;江苏省,平均3.5幢,面积6百平米至8百平米;山东省,平均2.5幢,面积5百平米至7百平米;辽宁省,平均3幢,面积6百平米至850平米。以上7省市地厅级及以上干部的子女87%~95%,在金融、地产、经贸领域工作。可见,“坚持四项原则”的结果是垄断一切权力的党官先富起来了。什么“利为民所谋”,什么“和谐社会”,什么“中国特色”,什么“共同富裕”,通通见鬼去吧!只有“保先”是真的:保持共产党先富起来的特权地位,这才是最重要的!
2007年深圳市城市人均年收入是32650元,地厅级高干财产在700万至1000万,省级高干财产在850万至1200万。这样,深圳市的地厅级干部的平均财产相当于一个普通市民250年的工资,省级干部相当于一个平均收入的市民300年的工资,这地厅级干部全都成了地“扒皮”了,这省级干部呢,那就更不用说,全都成了省“霸天”了。
在2004年中国财富管理论坛上,美林集团发表了最新的年度全球财富报告,2003年中国百万美元的富豪达到24万人,所掌握的财富总额达到9690亿美元,相当于2003年13亿中国人创造的社会财富总和。中国现已有资产百万美元以上的富豪24万多人,总资产达8万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全国不到万分之二人口拥有的资产相当于全国国有企业或全体城乡居民存款总额的约80%。
2005年11月份仅一个月,各级官员的家属抢购黄金金条、金币及99%含量的黄金饰物的重量达50吨!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上海、重庆五省二市的厅(局)级或以上干部及其家属,2005年就已经有98%的人已拥有或超拥有1000万元的财产。
据《远东经济评论》2007年第4期报道:至2006年3月底,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5000万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超过1亿元以上者,有2932人即超过90%是高干子女,他们拥有资产20450余亿元;也就是说:共产党3000名高干子弟拥有的资产达两万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人6.7亿元。其中:广东省,1566人;浙江省,462人;上海市,225人;北京市,195人;江苏省,172人;山东省,141人;福建省,92人;辽宁省,79人。5个最重要的工业领域——金融、外贸、地产、大型工程、安全业,85%~90%的核心职位掌握在高干子女的手中。截至2005年底,仅海外高干子女亲属经营的中国进出口贸易每年就达1千多亿美元,拥有财产6千亿美元以上,海外定居的高干亲属超过100万,其中高干配偶子女20多万人。亿万富豪主要靠以下途径致富:①以引进外资(包括驻外中资到内地投资)从中获取回佣。②进口、引进成套设备,一般比国际市场高出60%-300%。例如,从意大利引进制造皮鞋的自动流水线,国际市场价200万美元;广东、江苏引进同一型号,报价分别为600万~720万美元。一套年产50万吨化肥成套设备,国际市场价2.2亿美元,山东、辽宁以4亿美元引进。③操控国内资源、商品,出口获利。④国土开发、地产倒卖,靠银行借贷,无本获暴利。⑤走私、逃税,每年走私轿车3万至4万辆。⑥金融机构无抵押信贷,资金外流到个人口袋,这也是金融机构坏帐的主要因素之一。⑦独家或霸占大型工程承包。高速公路85%由私企承包,承包商是当地高干亲属。一公里程的高速公路,能获利700万-1100万。⑧抽逃资金到个人帐户,一般通过金融机构、中资进行。⑨操控证券市场,制造假信息勾结金融、传媒造市,从中获利。
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是私有制,国家只能通过政策措施来调节经济,但没有自己的财产,国库全靠纳税人出钱来充实。政府花钱要有严格的程序,要受全国监督,贪起污来谈何容易。可是中国就不同了,它的基础是公有制,全国的经济命脉都在政府手里。政府是由官员组成的,名义上是公有制,实际上是官有。有权的官甚至不必犯傻去贪污,他只要批个条子,给主管官员招呼一下,他的子女就可以捞到一块大地皮,或到国企里去当个头头,这都是真正白手起家的捷径,试问哪个资本主义的官员有这种方便条件?所以在中国特色的官场,聪明人既可以本人当清官,留令名,又可以让子女据要津,成巨富。真正是名利双收,两不耽误。至于那些被双规的,坐监狱的,见阎王的,其实只是少数财迷心窍者做的蠢事。在当今中国,数以万亿计的国有资产,960万平方公里国土,都是官有制下的囊中物,想拿的话,探囊取物即可。“打下来的天下,自然由我们来坐天下,这天下的财产不传给子孙又传给谁?”所以当今中国亿万富豪中90%以上是高干子女,也就不足为奇了!

2006年世界银行报告称,中国0.4%的人口掌握了70%的财富,美国是5%的人口掌握60%的财富,中国的财富集中度世界第一,成为世界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
中国“新贵家庭”(即拥有百万美元金融资产的)数量仅占中国家庭总量的千分之一,但是却掌控全国41.4%左右的财富。全世界已有960万户家庭金融资产超过百万美元,约占全球家庭总数的0.7%,它们控制的金融资产为33.2万亿美元,约占全球家庭金融资产总额的33.9%。比较上面这两个数据,全世界千分之七的富人,在全世界家庭金融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尚低于千分之一中国富人“掌控全国财产”的比例。据此推算,中国的贫富差距,和全世界的贫富差距比较,大概在十倍左右。
一位在中国居住了20多年的美国官员,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大约500个特权家庭的问题。这500个家庭加上他们的儿孙、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构成了约5000人的核心体系,他们之间存在着普遍的通婚联姻的关系。中国人的确是一盘散沙,唯一能抱成团的,具有成熟结构化的团体,就是这个圈子。因为条例、条令并不能让人组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只有在心灵水平上达成默契,才是团体组织化的关键。而这500个家庭,才是中国人当中唯一具有这一特征的圈子。组织化、结构化让人所具有的能量,不知是多少数量级的倍数,远远超过单纯靠人数增加所具有的能量。你有心观察,凡是重要权利机构的掌门人,都是这个圈子的人,或者被这个圈子的人所包围, 比如,组织部,财政金融,证券银行,能源电力,信息舆论媒体,警察情报内卫系统等。
    甚至有些现任高官,都不一定属于这个集团。中国若改变现状,只有这几千号人走了下坡路,其他人,总体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只有他们是不劳而获的特权者,其他人都是靠自己劳动吃饭。
    十几亿中国人民,都是这个小集团的人质,是他们编造了如果中国施行民主人权,中国就要乱的谎言。是他们在幕后推动着中国政局的生生死死,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持现状,既不左,也不右,既不前进,也不后退,现在这样恰到好处,直到永远。他们垄断权力,形成利益集团,竭力维护现状,并制造了“一旦民主,就会天下大乱”的谎言,十几亿中国人民成了这个小集团的人质。
    不论当政者如何宣传灌输,除了傻子都知道,阻碍中国进步的力量其实就是他们,但这个时候,触动它们,或许真有相当的混乱,如何去处理这个问题,需要一个强势的有正义感的“明君”似的人物的出现,以快捷迅猛又巧妙的手段处理这些人这些问题之后,再进行相关真正意义上的政治体制改革,方有可能在不乱的情况下,实现社会制度的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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